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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找出凶手,流言侦探最决定性的矛盾是什么 决定性矛盾怎么选

时间:2022-06-23 14:49:45来源:整理作者:佚名投稿 手机版

1,流言侦探最决定性的矛盾是什么 决定性矛盾怎么选

闲聊属于主线之外的内容,玩家可以像在现实生活中那样,保留自己对每个角色的喜恶倾向,不感兴趣的角色可以选择不理会。《流言侦探》毕竟不是纯粹的陪聊软件,而是推理游戏。犯人就在陪聊对象之中。所以不少玩家纷纷进去侦探角色想要找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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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矛盾 找出凶手游戏 一定要和主席通话吗

黑色洛城《黑色洛城(LA Noire)》是位于澳大利亚的Team Bondi开发,由曾经推出GTA系列的美国Rockstar Games负责发行。《黑色洛城》是以1940年后半美国都市洛杉矶为背景的警匪侦探类动作冒险游戏。玩家将在游戏中扮演刚从二战军旅生涯复员的主角Cole Phelps(科尔·菲尔普斯),进入洛杉矶市警暑担任刑警,奔波于各式各样的犯罪现场,解决繁华洛城层出不穷的犯罪事件。话说我好像还记得有百度自己制作的游戏,你可以去推理吧里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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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毁掉婚姻的凶手都有哪些呢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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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名侦探柯南》有一些案件的提到的证据实际上是说的通的,比如像指纹或者血液之类的,像这种证据拿来当证据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也是在逻辑说得通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中也存在着证据完全靠扯蛋的情况,这里就拿个案件来分析一下。比如第一集《云霄飞车杀人事件》这个案件,且不说这个在高速飞驰的云霄飞车还能用非常玄学的姿势来杀人,就因为凶手曾经练过体操,就能完成这种神奇的手法让人理解不了外,这个案件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在于凶手的项链散落,以及眼角有向后的泪痕,仅仅是这两个证据就让凶手跪地痛哭,然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动机。其实但从这两个证据来看,我认为是不足以指认凶手的,首先是项链散落在隧道中,这个不排除自己把项链弄坏,比如自己在经过隧道时太过害怕想抓住什么东西,就很用力的扯项链,结果线断了,珍珠掉了,这个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其次眼泪这个证据就更好解释了,一个女生在云霄飞车上,并且经过隧道中难免会害怕的,会留眼泪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在坐着的姿势下,泪痕往后是很合理的,我相信有坐过过山车的朋友应该很容易理解。但从这个案件的两个证据来说,手法是存在可能性,但能实现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指认凶手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只要凶手能理智一点,找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漏洞,基本上是有翻盘机会,可惜凶手一下子就怂了。除了这个案件之外,还有不少案件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做为铁证,但是能跟凶手曾经说过的话相互矛盾,只要指出这个矛盾点,凶手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乖乖认罪。所以像这类案件的凶手,还是输在话多,说多错多,到头来就给人找到矛盾的地方,等到证据拿出来,凶手就没有办法合理的解释清楚这个矛盾的前因后果。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名侦探柯南》有一些案件的提到的证据实际上是说的通的,比如像指纹或者血液之类的,像这种证据拿来当证据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也是在逻辑说得通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中也存在着证据完全靠扯蛋的情况,这里就拿个案件来分析一下。比如第一集《云霄飞车杀人事件》这个案件,且不说这个在高速飞驰的云霄飞车还能用非常玄学的姿势来杀人,就因为凶手曾经练过体操,就能完成这种神奇的手法让人理解不了外,这个案件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在于凶手的项链散落,以及眼角有向后的泪痕,仅仅是这两个证据就让凶手跪地痛哭,然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动机。其实但从这两个证据来看,我认为是不足以指认凶手的,首先是项链散落在隧道中,这个不排除自己把项链弄坏,比如自己在经过隧道时太过害怕想抓住什么东西,就很用力的扯项链,结果线断了,珍珠掉了,这个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其次眼泪这个证据就更好解释了,一个女生在云霄飞车上,并且经过隧道中难免会害怕的,会留眼泪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在坐着的姿势下,泪痕往后是很合理的,我相信有坐过过山车的朋友应该很容易理解。但从这个案件的两个证据来说,手法是存在可能性,但能实现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指认凶手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只要凶手能理智一点,找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漏洞,基本上是有翻盘机会,可惜凶手一下子就怂了。除了这个案件之外,还有不少案件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做为铁证,但是能跟凶手曾经说过的话相互矛盾,只要指出这个矛盾点,凶手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乖乖认罪。所以像这类案件的凶手,还是输在话多,说多错多,到头来就给人找到矛盾的地方,等到证据拿出来,凶手就没有办法合理的解释清楚这个矛盾的前因后果。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名侦探柯南》有一些案件的提到的证据实际上是说的通的,比如像指纹或者血液之类的,像这种证据拿来当证据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也是在逻辑说得通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中也存在着证据完全靠扯蛋的情况,这里就拿个案件来分析一下。比如第一集《云霄飞车杀人事件》这个案件,且不说这个在高速飞驰的云霄飞车还能用非常玄学的姿势来杀人,就因为凶手曾经练过体操,就能完成这种神奇的手法让人理解不了外,这个案件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在于凶手的项链散落,以及眼角有向后的泪痕,仅仅是这两个证据就让凶手跪地痛哭,然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动机。其实但从这两个证据来看,我认为是不足以指认凶手的,首先是项链散落在隧道中,这个不排除自己把项链弄坏,比如自己在经过隧道时太过害怕想抓住什么东西,就很用力的扯项链,结果线断了,珍珠掉了,这个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其次眼泪这个证据就更好解释了,一个女生在云霄飞车上,并且经过隧道中难免会害怕的,会留眼泪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在坐着的姿势下,泪痕往后是很合理的,我相信有坐过过山车的朋友应该很容易理解。但从这个案件的两个证据来说,手法是存在可能性,但能实现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指认凶手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只要凶手能理智一点,找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漏洞,基本上是有翻盘机会,可惜凶手一下子就怂了。除了这个案件之外,还有不少案件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做为铁证,但是能跟凶手曾经说过的话相互矛盾,只要指出这个矛盾点,凶手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乖乖认罪。所以像这类案件的凶手,还是输在话多,说多错多,到头来就给人找到矛盾的地方,等到证据拿出来,凶手就没有办法合理的解释清楚这个矛盾的前因后果。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名侦探柯南》有一些案件的提到的证据实际上是说的通的,比如像指纹或者血液之类的,像这种证据拿来当证据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也是在逻辑说得通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中也存在着证据完全靠扯蛋的情况,这里就拿个案件来分析一下。比如第一集《云霄飞车杀人事件》这个案件,且不说这个在高速飞驰的云霄飞车还能用非常玄学的姿势来杀人,就因为凶手曾经练过体操,就能完成这种神奇的手法让人理解不了外,这个案件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在于凶手的项链散落,以及眼角有向后的泪痕,仅仅是这两个证据就让凶手跪地痛哭,然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动机。其实但从这两个证据来看,我认为是不足以指认凶手的,首先是项链散落在隧道中,这个不排除自己把项链弄坏,比如自己在经过隧道时太过害怕想抓住什么东西,就很用力的扯项链,结果线断了,珍珠掉了,这个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其次眼泪这个证据就更好解释了,一个女生在云霄飞车上,并且经过隧道中难免会害怕的,会留眼泪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在坐着的姿势下,泪痕往后是很合理的,我相信有坐过过山车的朋友应该很容易理解。但从这个案件的两个证据来说,手法是存在可能性,但能实现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指认凶手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只要凶手能理智一点,找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漏洞,基本上是有翻盘机会,可惜凶手一下子就怂了。除了这个案件之外,还有不少案件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做为铁证,但是能跟凶手曾经说过的话相互矛盾,只要指出这个矛盾点,凶手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乖乖认罪。所以像这类案件的凶手,还是输在话多,说多错多,到头来就给人找到矛盾的地方,等到证据拿出来,凶手就没有办法合理的解释清楚这个矛盾的前因后果。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如果能找到确凿证据证明张玉环是凶手,那么司法机关一定会凭公审判。张玉环将面临着重新入狱的可能。一、案件还原本案发生的起因为: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第二,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当时村民说,看了大孩子,脖子上有明显勒痕,胸口有淤青,年纪小的孩子脖子上也有U字型的掐痕。”随后家属报警,警方当场也认为是他杀,并带走了孩子尸体。由于案情重大,警察展开侦查,随后警察发现张玉环家晚间的电灯忽明忽暗,他们认为这是不正常的,这可能代表着嫌疑人某种紧张情绪。两天后,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犯,一周后,警方宣布破案,凶手是张玉环。同年12月29日,张玉环被正式逮捕。此案于近期重判,江西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二、张玉环嫌疑的可能性高院的结论来看,并不是找到真凶,证明张玉环无罪,而是根据之前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有罪,因此,我相信哪一天能够通过现代侦查技术,再一次证明张玉环与本案有关,那么,他仍然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由此看此案表面张玉环联系很大,首先邻居两小的尸体是在张玉环的池塘里发现的,两具尸体颈部有勒痕,由此断定,他们是被勒死的,因为在事发之前,其中有一名男孩曾经在张玉环家的水缸里倒入了盐和油,张玉环很生气,呵斥了他,而且张玉手上发现了几道伤痕,这些都跟小孩的死联系起来,似乎坐实了张玉环有作案的动机。只是以当时的侦查技术,以及时间的久远,现在还未能取证那些伤痕是怎么来的?如果张玉还死口咬定他并不是杀人凶手,根据警方现在所掌握的证据又没办法证明他就是凶手,那只能是疑罪从无。三、假设未来找到证据如果某一天发现某些线索跟张玉环有直接关系,那么他将继续面临牢狱之灾,一人杀了两人,其性质恶劣,应当被判死刑。目前高院以证据不足,判张玉环无罪,但是如果某一天证实他确实就是凶手,依然有可能修改判定结果,把张玉环抓起来,进行重新量刑,该判死刑的绝不轻饶,如罪行没达到死罪,那么该如何处理,相信司法机关会根据他的罪行程度进行量刑。对于此案件,如今仍扑朔迷离,孩子究竟是他凶还是自己溺亡?在审案过程中,是否作过尸检?若当时作过尸检应该能确定是否为他杀。由于缺乏其它证据,目前要证实张玉环为凶手,有难度!若为他杀,希望真凶尽快浮出水面,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名侦探柯南》有一些案件的提到的证据实际上是说的通的,比如像指纹或者血液之类的,像这种证据拿来当证据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也是在逻辑说得通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中也存在着证据完全靠扯蛋的情况,这里就拿个案件来分析一下。比如第一集《云霄飞车杀人事件》这个案件,且不说这个在高速飞驰的云霄飞车还能用非常玄学的姿势来杀人,就因为凶手曾经练过体操,就能完成这种神奇的手法让人理解不了外,这个案件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在于凶手的项链散落,以及眼角有向后的泪痕,仅仅是这两个证据就让凶手跪地痛哭,然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动机。其实但从这两个证据来看,我认为是不足以指认凶手的,首先是项链散落在隧道中,这个不排除自己把项链弄坏,比如自己在经过隧道时太过害怕想抓住什么东西,就很用力的扯项链,结果线断了,珍珠掉了,这个也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其次眼泪这个证据就更好解释了,一个女生在云霄飞车上,并且经过隧道中难免会害怕的,会留眼泪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在坐着的姿势下,泪痕往后是很合理的,我相信有坐过过山车的朋友应该很容易理解。但从这个案件的两个证据来说,手法是存在可能性,但能实现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指认凶手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只要凶手能理智一点,找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漏洞,基本上是有翻盘机会,可惜凶手一下子就怂了。除了这个案件之外,还有不少案件都有这样的现象,但有个共同点就是这些证据本身不能做为铁证,但是能跟凶手曾经说过的话相互矛盾,只要指出这个矛盾点,凶手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乖乖认罪。所以像这类案件的凶手,还是输在话多,说多错多,到头来就给人找到矛盾的地方,等到证据拿出来,凶手就没有办法合理的解释清楚这个矛盾的前因后果。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如果能找到确凿证据证明张玉环是凶手,那么司法机关一定会凭公审判。张玉环将面临着重新入狱的可能。一、案件还原本案发生的起因为: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第二,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当时村民说,看了大孩子,脖子上有明显勒痕,胸口有淤青,年纪小的孩子脖子上也有U字型的掐痕。”随后家属报警,警方当场也认为是他杀,并带走了孩子尸体。由于案情重大,警察展开侦查,随后警察发现张玉环家晚间的电灯忽明忽暗,他们认为这是不正常的,这可能代表着嫌疑人某种紧张情绪。两天后,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犯,一周后,警方宣布破案,凶手是张玉环。同年12月29日,张玉环被正式逮捕。此案于近期重判,江西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二、张玉环嫌疑的可能性高院的结论来看,并不是找到真凶,证明张玉环无罪,而是根据之前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有罪,因此,我相信哪一天能够通过现代侦查技术,再一次证明张玉环与本案有关,那么,他仍然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由此看此案表面张玉环联系很大,首先邻居两小的尸体是在张玉环的池塘里发现的,两具尸体颈部有勒痕,由此断定,他们是被勒死的,因为在事发之前,其中有一名男孩曾经在张玉环家的水缸里倒入了盐和油,张玉环很生气,呵斥了他,而且张玉手上发现了几道伤痕,这些都跟小孩的死联系起来,似乎坐实了张玉环有作案的动机。只是以当时的侦查技术,以及时间的久远,现在还未能取证那些伤痕是怎么来的?如果张玉还死口咬定他并不是杀人凶手,根据警方现在所掌握的证据又没办法证明他就是凶手,那只能是疑罪从无。三、假设未来找到证据如果某一天发现某些线索跟张玉环有直接关系,那么他将继续面临牢狱之灾,一人杀了两人,其性质恶劣,应当被判死刑。目前高院以证据不足,判张玉环无罪,但是如果某一天证实他确实就是凶手,依然有可能修改判定结果,把张玉环抓起来,进行重新量刑,该判死刑的绝不轻饶,如罪行没达到死罪,那么该如何处理,相信司法机关会根据他的罪行程度进行量刑。对于此案件,如今仍扑朔迷离,孩子究竟是他凶还是自己溺亡?在审案过程中,是否作过尸检?若当时作过尸检应该能确定是否为他杀。由于缺乏其它证据,目前要证实张玉环为凶手,有难度!若为他杀,希望真凶尽快浮出水面,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这是发生在4年前的事情了,2016年11月11日,也是光棍节当天,四川遂宁一名未满周岁的巨婴坐在婴儿车里面被妈妈推着散步,但是没想到祸从天降,一枚健身用的铁球从楼上坠下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女婴,最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小小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天。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是不管是调取监控还是提取指纹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受害女婴家长也是呼吁社会人士帮忙提供线索,还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头绪,无奈之下当地法院只能判决整栋楼的居民赔偿,除了事发当日确定家里没有人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分摊3000元,这其中包括一楼的住户。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说这不公平,自己没有犯罪为何要无辜的赔偿3000元?还有人说一楼的住户为何也要赔偿?明显是高空抛物啊,一楼抛物能砸死人吗?况且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已经是触犯了法律,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让整栋楼的人替他背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个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抛物者没有找到,而女婴也不能白白的死亡啊,家长没法接受,作出这样的判罚也是一种法律之外额外的补偿,没人分摊3000元其实不多,其意义也不是赔偿金,应该是抚恤金,我相信大家出于同情心也不会有抵触情绪。法院虽然作出了这样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警方依然会去调查抛物者,因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高空抛物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殊不知一牧小小的石头从高空抛下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但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无法杜绝,这彰显了有些人道德的缺失,为了图一己方便顺手就把东西抛下去了,这和故意杀人没有分别,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以绝后患!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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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翻案的刑事案件,风险各百分之五十,真凶没到案前。不过,张玉环冤案疑点还是很多。首先,麻袋和麻绳是谁的?当年办案单位没有查清楚。基于中国人的忌讳,不和亡灵抢东西,不用死人用过的东西,用于装尸体的麻袋,勒死小孩的麻绳再带回家,这点很不符合常识逻辑。如果是凶手为了陷害张玉环故意这么做的呢?二、张玉环案当年没有律师配合,判决后就开始喊冤叫屈,如果不是冤枉,又是谁教他这么做?九十年代中期的形势,杀人犯很难见到家属。即使是判决以后,家属接见,也不允许谈与案情有关的话题。加上张玉环案又是争议案。三、八九十年代,犯罪嫌疑人进去,跟电影里面的情节没有差别。那些年,很多事情是很无奈的。有些事实际上就是身不由己。没有见过的,无法体会。张玉环所谈到的命案侦查阶段的经历情节,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四,八十年代到两千年初期,冤假错案确实不少。时代因素,网友相信张玉环被冤枉,有一定的依据。五,发回重审后,张玉环案已进入法制社会初期,依然没有律师配置,这个本身就是疑点之一。六,口供不一致。编造的东西,不打草稿的情况下,谁又能按照原版再说一遍?不过,由于原凶没有到案,翻案又是疑罪从无,张玉环的嫌疑依旧无法完全排除。张玉环得以恢复自由身,得利于法制的进步。遗憾,张玉环回家之初披红挂彩难免张扬了些。再大的仇恨与过节,也不该这时候刺激受害家属。两个孩子没了,人家怀疑与本命有关的过节人,情理之中。损失一只鸡,邻居怀疑邻居都有。两个孩子遭遇不幸,怀疑与自己家有过节的人,符合人性特征。来女士失踪案捅上网络,网友一边倒怀疑是许国利做案,这个是人性必然啊!张玉环回家了,本人认为,还是低调点好。毕竟双方怨恨尚未解除。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答案是没有。二十六七年前,张玉环因被警方怀疑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控制,后遭6天6夜的刑讯逼供,最后无奈替人顶罪,白白坐了近27年的牢。因此,凶手也逍遥法外了近27年。那么为什么凶手至今没有被抓获?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1.当时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二十多年前,警方办案的条件苛刻,很难通过技术去破案,多数靠的是物证人证,所以很多案子的真实性都有待商榷。2.凶手背后有人,合谋陷害张玉环。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办案的警察包括狱中使用刑讯逼供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法院等行政部门的人,他们为凶手“撑腰”,掩饰其罪行,将一切过错揽在张玉环一人身上,以至于凶手至今仍未下落。3.天时的原因,让警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当时,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身上是有伤口的,但是警方并没有验DNA,就通过直观的感受判断为他是凶手,未免也太草率了。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栽没栽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真凶至今未被缉拿归案是真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很有可能已经换了一种身份,重新做人了。现在警方要想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毕竟,27年能够让一个人无罪释放,也能让一个人改过自新,线索少不说,还难以让真凶再露出马脚。但是无论如何,犯罪的人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正义审判,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抓捕真凶,还张玉环一个等待了近27年的清白,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好好陪伴家人,好好生活。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买寿衣就是亏欠迹象,如果我是许某某,我不会买寿衣,此事与我无关,又非亲非故,我最多带老婆前去安慰一下刘某某,帮忙探讨一下这个嫁疑人,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安慰为主。如果许某某没有面对刘某某的诉说过,估计许某某一定有鬼,既然是相好的,就有一种英雄帮美人的气氛,最少感到愤怒及悲伤,许某某有没有这都表现?没有就是有鬼,估计是许某跑去刘某家,被刘某女儿侮骂一顿了,许某某一气之下掐死了她,很简单的道理。两个没有上过学的人,讲话都滴水不漏,爱情廉耻表达毫无羞涩之情!这种人不是典型的农村老实人的特征!假设是夫妻俩合谋杀了两个孩子,张替宋揽包,张坐牢,宋知道了警方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申诉?很有可能。宋坐牢26年,吃的白胖,没有他大哥的白头发也没有脱发?!。是不是可以证明心情还过的去?他自己供诉两次杀人故事,为什么不一样?有揽包的嫌疑!如果被刑讯逼供,没杀人的进去的时候,肯定很确定的给警察解释自己在干嘛,身上伤怎么来的,即使不清楚,也不会心虚啊。当时定罪死缓,就是没有确定的闭环证据,才死缓。是不是杀人犯,看客心里该有个称才对杭州杀妻分尸案凶手前妻的闺蜜女儿被人杀死,为啥一直没有破案?首先来还原一下案件:2002年某天,刘女士(许某前妻闺蜜)吃完午饭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等到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其中有几点细节值得注意。1.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2.房间的门窗均无破损痕迹。3.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综上所得,凶手很有可能与刘女士一家认识,配了刘女士家的钥匙,以至于能够随便进出。那么为什么18年过去了,警方还是没有破案呢?1.当年警方就已经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这可能跟当年的刑侦手段不够成熟有关。2.此案线索较少。门窗都没有破损,说明凶手已经熟悉了刘女士家的环境,做起来来“得心应手”。而且目击者也只是粗略地描述了嫌疑人,先不说找不找得到这个人,就连是不是凶手都不能确定。3.可能是天时的原因。刘女士回家的时候,女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很有可能死亡有一段时间了。而恰好是这段时间,让凶手有时间处理案发现场,不留下破绽,最终成为一桩悬案。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案情大致如下: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张玉环现在虽然被释放,但是现在是因为疑罪从无被放的,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抓到了,所以在凶手没抓到之前他还是最大嫌疑人。当年案发那天他回家三次,他说的是去喝水,但是第二次回家喝水的时间是上午的11点30分,两个孩子死亡后法医检查发现孩子死亡的时候正好也是11点30分,而且当时他回家喝水并没有人证物证,在警察问到他具体干些什么的时候,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另外在孩子死亡被抛尸在水塘中,麻袋上面的绳子也和他家找到的绳子缺口正好对上,孩子死亡后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口,很难不让人想象是不是孩子被杀时候挣扎给他留下的。另外他在被放出来回家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因为受不了他被放出来选择远走他乡。而且回家之后村里的其他人都非常冷落他。估计大家还是认定他是凶手。可能是因为在他还没被指控成凶手之前他在村子里的口碑就一直不好,可能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做的出来这种事,并且警方当时调查指向他的证据,怎么就那么巧都出现在他身上。如果平时他人品不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现在他被放出来,村里的人们肯定会特别高兴。但是现在却截然相反,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如果继续调查还是调查不出什么了,不过我觉得希望一直调查下去,能还孩子父母的一个公道,让两个孩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张玉环真不是真凶吗?1、省高院已经正式宣布张玉环无罪,并且向他郑重道歉,关于张玉环是不是真凶的问题,已经不需要再猜疑了。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问题,决不允许宣布无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话,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冤案之害。2、整个办案,根本谈不上符合办案的两个精神,从两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第一,从案发(1993年10月)到终审判决(2001年),经历八年之久。说明什么?说明公检法内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争执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难以下判,实际上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没有靠谱的证据。第二,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审、二审都是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案子没有问题,杀害一个儿童,判死刑立即执行也没问题。为什么这样判?说明法院也认为这个案子问题很多,迫于压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3、对死去的孩子公平吗?实际上,张玉环案已经证明是一个冤案,无需争议了。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说对孩子就公平了。把无辜的人绳之以法,实际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础上更不公平。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凶手,除此之外并无更好的办法。杭州来女生失踪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具有重大嫌疑的许国利已经招认,趁着妻子来女生熟睡之际,他痛下杀手,然后分解抛弃来女士的遗体。不过虽然案子找到了凶手,但很多细节还有待商榷,因此留下了很多疑问没有解答,不过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些细节都会一一公开。只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许国利谋害妻子的案情还没有全部结束,这边18年前楼某洁被害案也怀疑到了许国利的身上,个人认为,许国利确实具有重大嫌疑,但嫌疑不能当做证据,因此还需要继续调查才是。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许国利谋害楼某洁的可能性,我个人看来还是很大的个人认为,楼某洁的案子很有可能是许国利做的,首先,案情就应该排除是生人作案,根据当天的调查来看,门窗没有破损,房屋也没有被盗窃,女孩也没有大声呼救,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而当时的许国利同楼某洁都是认识的。其次,当天有目击证人见到了一名男性从她家走出来,男性体型偏瘦,身高1.7米以上,这个数据和许国利年轻的时候也很相似。最后,许国利当时参加了楼某洁的葬礼,还送了一套寿衣给楼某洁。在我看来,寿衣都是亲人购买,许国利虽然是好朋友,但身份上有些牵强,除非他心里有愧。案发地相关单位回复称一直在调查事情发生以后,楼某洁的妈妈,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她把事情反应给了诸暨市当地的相关单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第二天,当地警方做出了澄清,说虽然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放弃,目前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反馈,将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查。由此可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许国利所为,而我认为,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许国利几乎是不会承认的。沉冤一定会得雪事情虽然发生在18年前,但至今破案人员都没有放弃调查,相信用不了多久,调查结果就会公布,起码也会公布和许国利有没有关系。最近很多陈年旧案被破,都是依据现如今比较先进的技术破案的,如果当年案发的时候证据收集的比较不错,那么最终破案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如今刑事案件破案率已经接近于百分百了,因此我个人认为,早晚会有破案的那天!喜欢的话,帮忙点一下关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看了题主的问题,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2016年的离婚数据,果然如题主所说一般达到了831.6万。那么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是现在的婚姻生活跟随了现时代的快节奏感,快结快离。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OK就赶紧结婚,婚后觉得两个人不太合适,就速度离婚。而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们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独立的资本,她们就算没有婚姻也可以很好的生活。所以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味道好的时候就会进行添加,但是一旦变了味就会随之丢弃。那么如果用分析的态度来看,现在毁掉婚姻的有以下几点:1.守寡式婚姻这种比较多出现在相亲闪婚的伴侣身上,婚前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婚后彼此双方又没有共同话题,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并不深。在长时间经受了家庭冷暴力后突然醒悟,决定各自出逃。2.不够包容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都能够忍受彼此的臭脾气和小毛病。但是进入了婚姻之后,因为初阶段婚姻的磨合导致两个人都对彼此产生了倦意,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就会大题小做,上升到离婚。3.别人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我们是被拿来与同学相比;而长大后我们是拿来和同事相比;结婚后我们又要和别人的伴侣比。婚姻中总有一方会经常地说,你看人家谁谁的老公,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你看谁谁的老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然后结局就会是:人家好,你去找人家啊!4.把老婆当做保姆很多男人以为女人天生就是为做保姆而生的。家里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让女人包办,洗衣做饭是女人,打扫卫生是女人,就连老婆坐月子也压根不知道帮忙。时间一久,老婆自然不肯伺候,提出离婚。5.猜忌婚姻的大忌就是不信任。一段婚姻中,一旦某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怀疑,就会不断的脑补出一万种对方在外偷吃的可能。然后就想抓到了现场一样不依不饶,闹个不停,直到闹没了婚姻。6.对方出轨婚姻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有很多人会因为婚后的朝夕相处对另一方失去兴趣,然后寻找新的刺激——出轨。7.与父母住在一起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并不是离婚的直接导火索。真正影响到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是:老婆和婆婆不和,然后老公一味的帮着自己的母亲,使老婆在这个家庭里感觉不到温暖。

矛盾找出凶手,流言侦探最决定性的矛盾是什么 决定性矛盾怎么选

4,恶意 东野圭吾 犯人去了日高家两次怎么解释作者是怎么从矛盾中做

野野口说理惠夫人目送他离开,而加贺却从理惠夫人那得到消息只送野野口到玄关,这是一个矛盾,但并不能得到野野口去了日高家两次的推理,是从后面推翻野野口说日高曾打过电话的不在场证明中得到的假设,如果野野口不是凶手,他也就没必要骗加贺说日高给他打过电话了。只有去了日高家两次才有可能行凶。
同问,,提问者知道答案了吗

5,人在非常矛盾时怎么选择

跟着自己的第一直觉,它会引导你
找出你矛盾的原因,比较一下哪个比较重要,面临选择你得学会放弃,毕竟你的能力有限,事事都如意的人生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希望你走出矛盾的困境,加油。
我个人认为,最主要还是自己先冷静,多参考旁边朋友的意见,毕竟大家从不同角度观察,效果会好的多,当然家里人的意见是很重要的。至于如果大家(包括你家人)都劝你放弃,你再自己审慎决定,要记住,决定在自己手里,机会却不一定在你那里

6,昨晚我梦见我最爱的爷爷死于非命且我未见他最后的一面最后

梦人人都会做,不要担心。科学报道人平均一天要做3个梦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是有道理的.例如;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的3个梦几乎每一个都有他,不信你那天试试,只需睡的不安就可以看到结果了. 但是正常人睡的比较熟,所以都不知道,相反知道的人一般是睡觉不安的人。只要多运动就行了,再不行再买点安神口服液。。。。。。没事没事. 相信科学少信迷信哦。。。。。。如果你知道这些,那就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别太迷信了就行。 迷信只是为了好玩。。。。。。本人是为了刷分,别来打扰我。。。。。。。。。。。。。。。。。
平常心,做梦而已,不要放在心上

7,我的好朋友因为感情的事闹矛盾了两人见了面就像陌生人一样我多想

的心情我能理解,我曾经也和你一样对她表白了,后果也一样。这种事情一但说出口了就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相处的状态了,即使还能象以前那样,但总会有点尴尬的。当然不能怪你了,自己的心是管不住的,谁说也没有用,关键是你怎么去对待该问题。即使你们现在谁也不理谁了,但曾经能够一起开心过,一起经过了,那就够了。最后送你一句话:“痛苦是因为执着,快乐来自于放弃”,希望你能快乐,呵呵
那就沉默,两个人要是喜欢的话,总会有人说对不起的,除非这感情不是真的
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其实这样的问题得靠你朋友两个人的自觉去处理,你可以开导他们,只要他们一个人主动了,矛盾才能慢慢解决,如果两个人都这样你不理我我不理你的,那你作为他们的朋友,你得去尽可能帮助他们,制造一些他们相互接触的场合,慢慢先淡化矛盾,找出他们的矛盾所在,对症下药!

8,为什么指纹能够帮助公安人员查找凶手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终身不变的。指纹就成了一种特殊的标记。所以,公安人员就可以利用指纹来破案。坏人在干坏事的时候,总是会用手摸什么东西的。只要他摸过,在那件东西上就会留下他的手印。公安人员通过指纹库检查对照,就会找到坏人。人的指纹、趾纹、掌纹等统称为皮肤纹理(人体纹理较多,还包括唇纹、眼纹、耳纹、声纹等)。皮肤的纹理有高度的稳定性,具有终生不变、各不相同的特征。指纹具有个性差异,即使是一卵双生儿,其指纹也存在一定差异。我们把指纹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叫弓形纹,简称弓。这种指纹的纹线从手指的一侧进入,从另一侧流出,中间突起,很像是一个弓。第二种叫箕形纹,简称箕。指纹的纹线从手指的一侧起,斜向上方,回旋后又回到本侧,形状像一个簸箕。第三种叫斗形纹,简称斗。指纹多半都是环行线组成,形状很像以前量粮食用的斗。指纹是指远端掌面皮肤上凹陷的沟纹和凸起的脊纹形成的纹理图。由于纹线的长短、粗细、结构不同,当前大致分为弓、箕、斗三大基本类型,共八种。我国很早以前就把指纹看做是法律的“凭证”。如房契约、地契约、租借款、离婚书,甚至遗嘱,为严肃起见,也要加押手印。手印还有很多社会作用,如查对指纹是侦察机关的重要破案方法。早在2000年前,我国就以“手迹六处”侦察案件。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帮助下,世界上很多国家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指纹库、指纹银行、指纹门等。“指纹的故事”向学生初步渗透了有关指纹的科学知识。

9,我和女朋友闹矛盾了她说我不懂她但我们相处的时间很少她也不

找个机会浪漫一下 送她个礼物 给她一些惊喜 女孩子都喜欢这个 只要让她感觉你是爱她的 女孩子大多缺少安全感 你要让她觉得无论什么时候 就算你这一刻不在她身边 只要她需要你 你就会赶到她身边 她有心事 觉得你不懂她 可能就是因为你某些方面做的不够好 让她感觉受到忽视 男生的甜言蜜语 女孩子不管信不信 但都是喜欢听的 你要做的就是让她感觉到她的重要性
a沟通,“真的爱我就告诉我那里令你不开心了!为了你我可以改!只要你开心就好!”主意!关键词句在于你还爱她!所以你必须要让她知道你很在乎她!有时候需要语气婉转,不一定非得找出矛盾的源头,只送她开开心心的祝福,其实也很会令她感动异常! b问人,可以问她身边的朋友,比如她是觉得跟你一起出去吃饭不够阔气,或者她的爱好你很鲜明的表示不认同感让她不舒服了
多从各种角度去了解,通过各种渠道一点点吸取其中的概念,你可以很爽快的去问同龄女生(朋友,家人/姐姐/妹妹,她的兄弟姐妹然后来了解这种事情其中的点点滴滴,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还要认真,够诚恳,够执著,既然选择和对方在一起,遇到事情就该有个样子来面对,说实话和女孩相处有时候关系的微妙确实让人难以捉摸,还有...我也遇到了差不多和你类似的事情,但是我今天找到了“出口!”我的回答绝对不是最有帮助的,只希望能给你点点帮助~
两个人之间相处贵在真诚,现在你女朋友说你不了解她,你要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找出根本原因之后就找适合的解决方法,至于你女朋友不愿意把内心的事告诉你,你要好好地和她沟通,要想别人对你坦诚相对,你首先要对她坦诚相对,学会换位思考吧,,,你懂得!
什么也别说,先道歉,把她先哄好,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如果不能经常见面,就打电话或者qq多与她交流,要让她对你信任,觉得你是一个很可靠的人,慢慢让她对你敞开心扉,也让她对你多了解。
你好!多从各种角度去了解,通过各种渠道一点点吸取其中的概念,你可以很爽快的去问同龄女生(朋友,家人/姐姐/妹妹,她的兄弟姐妹然后来了解这种事情其中的点点滴滴,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还要认真,够诚恳,够执著,既然选择和对方在一起,遇到事情就该有个样子来面对,说实话和女孩相处有时候关系的微妙确实让人难以捉摸,还有...我也遇到了差不多和你类似的事情,但是我今天找到了“出口!”我的回答绝对不是最有帮助的,只希望能给你点点帮助~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10,明星大侦探第五季什么时候播

《明星大侦探》第五季官宣于2019年11月8日起每周五播出。据悉,本季除了何炅、白敬亭、魏晨、吴昕、Justin黄明昊、杨蓉等推理老玩家外,还会有井柏然,papi酱、戚薇等新朋友加入。不同于其他综艺节目,《明星大侦探》主打的是明星推理真人秀。有很高的创新性和独特性,所以在众多节目中脱颖而出,已经播出的四季都有很高的口碑,目前第五季也准备强势回归。那么这一季又有哪些新的看点呢?看点一:嘉宾阵容对于综艺节目来说,嘉宾阵容至关重要。一个优秀的组合配置不仅让节目效果达到顶峰,而且使收视率有所保障。第五季的首发阵容是何炅、撒贝宁、白敬亭、张若昀、井柏然以及papi酱,有前四季的常驻嘉宾也有新面孔。作为元老的“双北”组合何炅撒贝宁不负众望的出演了第五季。两个人超乎寻常的默契和控场能力使整个节目顺利发展下去的关键保障,并且二人的推理分析能力也能帮助新嘉宾更好地适应环境,在节目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白敬亭经历了四季节目的洗礼,推理能力越来越强。每一次在关键时候能够说出自己的见解,为最后破案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张若昀虽然不是常驻嘉宾,但也参加了多次节目的录制,在每一期的角色扮演中都非常投入,破案时逻辑清晰非常认真,对于细节把握到位。井柏然作为新面孔来参加《明星大侦探》让人大吃一惊,不过井柏然在其他综艺中都有出色的表现,相信在这里也能发挥的很好,而且他和很多常驻嘉宾是熟人,相信在录制期间有很好的默契和配合。新嘉宾中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papi酱,网红参加真人秀非常罕见,不过最近她在多档综艺中露脸,看来是有进军娱乐圈的打算。作为一名搞笑短视频博主,并且本人自身的双商都很高,想必一定会为节目贡献不少的笑点和金句。看点二:场景剧情升级第五季的第一期是在厦门一艘邮轮上进行录制的,比起以前的搭外景,这次直接租了一艘邮轮。看起来节目组对于这一季很下心血,邮轮不仅外部看起来非常豪华,就连内部也十分壮观。从内部构造中可以看出里面有很多房间和宽阔的场景。这么大的空间也意味着搜证难度的加大。经过数月的剧本打磨这一季的剧情一定更加精彩。在之前陈舞蹈连发关于NZND组合的四条消息,相信这个组合又会重出江湖,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新的花样。节目组把嘉宾们的信息了如指掌,这一季找出凶手想必会难上加难。看点三:主题升华在每一起剧情结束之后都会有关于主题的升华,相信这一季也不例外。其实有很多案件和我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想要通过找到凶手的方式告诉大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对方对自己伤害有多么大,一定要相信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这一季想必会用更加深入的方式来诠释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在娱乐的同时也对人生进行反思。这也是这个节目能够得到高评分的一个重要原因。全新的阵容,会激发不一样的火花。场景和情节的升级,会让节目更加精彩。以主题的升华,让我们感悟人生百态。《明星大侦探》第五季以崭新的面貌向我们走来,相信新的一季会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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