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发廊工作。当时我从老板那里辞职了,到了晚上,我找了几个人挡住他,把他打了一顿,首饰全被抢走了,他答应什么时候离开,但现在是时候了...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去仲裁委,楼上的那个人是个孩子?求熟人帮忙。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即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
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去仲裁委。楼上的那个人是个孩子?求熟人帮忙。晚上找几个人堵着他,揍他一顿,把首饰全拿走~ ~ ~。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即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证明你的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你不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是否批准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要有人签收,作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公司会说你是自愿离职,没有交辞职报告,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你身上,为不发近期工资找借口。
2024-01-04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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